2017年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发布时间:2017-11-28
一、吴锋民同志
对全校反腐倡廉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对分管的党委办公室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抓好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党委办公室牵头,纪委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参与)
(二)强化党委领导核心地位,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党委办公室牵头,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参与)
(三)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全面推进党务公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党委办公室牵头,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参与)
二、陈文兴同志
对全校行政单位和部门反腐倡廉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对分管的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审计处,本科教学评价与指导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重点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深入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全面推进校务和信息公开,丰富校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形式。(校长办公室牵头,发展规划处、工会及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参与)
(二)加强本科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管理工作流程,严格规范本科生专业分流、转专业、推免及各类与教学有关的评优评奖工作,促进公平公正。(教务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三)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和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健全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研究生院牵头,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及各学院参与)
(四)加强学术道德教育,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严格防范和严肃处理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研究生院牵头,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及各学院参与)
(五)健全继续教育办学合作机制,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各类继续教育(含非学历教育)招生录取管理、教学管理、收费管理等,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继续教育学院牵头,监察处参与)
(六)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并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统筹落实高校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审计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程刚同志
对分管的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保密工作办公室、离退休工作处、工会、档案馆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重点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党委组织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参与)
(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二级单位党组织换届工作,严明换届选举纪律。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全面落实年”活动,有效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体系的实施和强化。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委组织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参与)
(三)选好用好干部。严把选人用人关,做好科级干部的选聘工作。加强干部教育和培训,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党委组织部牵头)
(四)筹备召开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组织做好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考察工作,严肃换届选举纪律,选举产生好新一届党委班子和纪委班子。(党委组织部牵头,纪委办公室参与)
(五)组织召开好校四届一次“双代会”,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办学、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参与)
(六)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加强党外监督。(统战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参与)
(七)做好档案、保密等各项工作,认真执行国家保密法规,完善保密工作制度,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保密工作办公室牵头,档案馆及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四、周文龙同志
对分管的党委宣传部、新闻办公室,党委学工部、学生处、人民武装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校友工作办公室,团委,信息化中心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重点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自律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宣传和引导,牢牢把握校园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党委宣传部牵头,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参与)
(二)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四有”“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要求。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洁教育纳入学校德育体系,在师生中开展廉洁从业、廉洁自律教育,形成崇尚廉洁的校园氛围。(党委宣传部牵头,马克思主义学院、人事处、党委学工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纪委办公室、各学院(部)参与)
(三)认真做好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试点首年招生工作,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深化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公开透明、有效监督的长效机制,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牵头,教务处及各学院参与)
(四)严格规范学生工作各项经费的使用,加强对学生评优评奖、助学帮困、奖励惩处等工作的监管,做到公平、公正、合理规范。(党委学工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团委牵头,计划财务处、纪委办公室、审计处及各学院参与)
(五)扎实做好120周年校庆工作,以“热烈、开放、大气、节俭”为原则,做好校庆工作的组织和落实,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校友工作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参与)
五、陈建勇同志
对分管的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图书馆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重点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加强校内财务预算科学化管理,实施财务管理优化工程,加大财务监督力度,严把财务审核关。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校长办公室、审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公共事务管理处、基建处、图书馆参与)
(二)规范实验室建设经费使用和设备管理工作,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计划财务处、审计处、采购中心、各学院(部)参与)
(三)提升图书馆信息化服务保障水平,加强对图书资料采购和数字化图书馆建设的监管,严肃工作纪律,完善工作程序,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图书馆牵头,采购中心、监察处参与)
(四)深化平安校园建设,进一步健全平安校园建设长效机制。继续推进安保、消防、综合治理等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卫处牵头,各单位参与)
六、郜正荣同志
对分管的人事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重点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完善校内机构设置,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及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出台校院两级权力和责任清单,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人事处,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参与)
(二)完善和改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教职工考核制度和方法,改革教师管理制度,做好第三轮聘岗工作,严格人事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人事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出国(境)考察(访问)及相关活动的审批制度,对因公出国(境)经费来源和报销严格把关,严禁公款出国(境)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牵头,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计财处、科技处、研究生院参与)
(四)做好科技与艺术学院新校区建设和整体搬迁工作,防止在建设和搬迁工作中出现各类违纪违规问题。(科技与艺术学院牵头,基建处、采购中心参与)
七、陈文华同志
对分管的科学技术研究院、公共事务管理处、基建处、杂志社、采购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重点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规范和完善科研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加大制度的宣传力度,规范科研经费使用,加强信息公开,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科学技术研究院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参与)
(二)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建设,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加强出版物的管理,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科学技术研究院牵头,杂志社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参与)
(三)理顺后勤服务中心、公共事务管理处、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分工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后勤保障、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后勤服务中心、公共事务管理处、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四)完善物资采购体制机制,实现管、采、用相分离的制约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管,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采购中心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五)加强基建工作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管理,打造优质、高效、放心工程,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基建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八、孙旭东同志
对校纪委及分管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重点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加强对党纪党规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纪委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二)协助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两个责任”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纪委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三)协助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进一步深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加强警示教育,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牵头,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等部门参与)
(四)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机制建设。围绕权力运行和业务工作流程开展新一轮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参与)
(五)巩固深化“三转”成果,进一步梳理我校监督监察重点事项,建立监督事项备案制。注重对权力运行实施监督,推进两级监督体制机制建设,着重强化对业务监管者的监督。(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六)严格信访举报件查办处置流程,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范监督执纪工作,并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共同运用好“四种形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浙江省实施办法,严格执纪问责。(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七)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二级党委设纪委试点工作,选好配强纪检干部,加强工作指导,切实推进二级纪委履职尽责。(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牵头,组织部、相关学院参与)
(八)协助做好高校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审计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九、杜兰晓同志
对党委宣传部(新闻办公室)和其他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