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党校关于举办预备党员培训班(党校总第104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0

 

党校〔2017〕2号

 

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党校

关于举办预备党员培训班(党校总第104期)的通知

党校各分校:

为提高预备党员的思想理论素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于3月下旬起举办一期预备党员培训班(党校总第104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内容

本期培训班着眼于提高预备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题,加强党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使广大预备党员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一)辅导报告内容

1.党员的先进性与纯洁性教育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专题辅导不少于五讲。以上两讲内容为必选专题,师资库中的其他专题为选修专题,其他形式的专题辅导(如视频教学)不多于两讲。

(二)专题讨论

党校各分校要将学员分成若干学习小组,设立临时党支部,并组织小组讨论交流,召开临时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1.小组讨论。讨论参考选题如下:

(1)如何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深入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2)如何理解“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

(3)作为预备党员,如何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4)结合所在支部实际,谈谈如何把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有机结合起来?

(5)如何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

(6)“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成效如何体现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

2.临时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为主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文件,对照党员标准,认真查找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晰底线,拉高标杆,增强创先争优意识。

(三)自学材料

《中国共产党章程》、《十八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共产党宣言》、《十八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江新语》、《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关资料等。

本期培训班学习由专题辅导、实践活动课程和自学等教学环节组成。其中实践活动课由分组讨论和实践教学组成,由各学院组织员或负责党建工作的辅导员担任指导老师。实践环节可采取研讨交流、参观调研、体验培训、主题活动、团队辅导等方式。

党校各分校应根据以上基本内容,结合实际,合理安排教学计划,确保每位新党员的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

二、学习要求

1.学员要合理安排好日常文化课学习、工作与党校学习,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参加党校的各项活动。

2.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请假制度,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必须经党校各分校批准。缺席次数达应到课时的1/3者,不能结业。

3.学员要严格遵守课堂秩序,专心听讲、认真学习专题辅导报告的内容,并做好笔记,确保学习效果;课余合理安排时间认真自学,并做好自学笔记。

4.积极参加研讨交流。事先要认真准备,研讨时要积极发言,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交流学习体会与心得。

5.在培训班结束前,每一位学员要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题目自拟,字数不少于2000字,严禁抄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作为申请转正的基本条件。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对象主要是未参加过党校预备党员培训班培训的预备党员。

2.请党校各分校在5月下旬前完成教学内容。

3.党校各分校要采取一定形式进行党校开班和结业,提升学员对党校学习的思想认识。专题辅导安排、专题组织生活会、实践活动课情况和学员成绩电子稿请于6月15日(周四)前发送到组织部邮箱(dwzzb@zstu.edu.cn),纸质稿加盖公章后报校党校。

4.学员成绩的报送格式请参照组织部内网上的“××学院党校第××期预备党员培训班成绩(模版)”,成绩合格者,按序编好结业证书号并排在前面,不合格者不用编号并排在后面。编号规则请参照《组织员工作手册》上的《浙江理工大学党校结业证书编号说明》。

5.请按照3%-5%的比例报送优秀学员名单,由校党校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6.其它未尽事宜请按照我校党校工作条例执行。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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