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2017〕7号
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党校
关于举办预备党员培训班(党校总第108期)的通知
党校各分校:
为提高预备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于11月起举办一期预备党员培训班(党校总第108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内容
本期培训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着眼于提高预备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使广大预备党员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一)辅导报告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员的先进性与纯洁性教育
专题辅导不少于五讲(其中视频教学不多于两讲),以上两讲为必修内容。
(二)专题讨论
党校各分校要将学员分成若干学习小组,设立临时党支部,并组织小组讨论交流,召开临时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1.小组讨论。讨论参考选题如下:
(1)如何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深入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2)如何学习和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如何理解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时代、新思想、新矛盾、新目标”四新重要判断?
(4)作为预备党员,如何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5)结合所在支部实际,谈谈如何把党支部的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有机结合起来?
(6)如何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
(7)“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成效如何体现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
2.临时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九大报告》等,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三)自学材料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党的十九大报告》
3.《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5.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毛泽东《实践论》、《矛盾论》,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习近平《之江新语》等。
本期培训班学习由专题辅导、实践活动课程和自学等教学环节组成。其中实践活动课由分组讨论和实践教学组成,由各学院组织员或负责党建工作的辅导员担任指导老师。实践环节可采取研讨交流、参观调研、体验培训、主题活动、团队辅导等方式。
党校各分校应根据以上基本内容,结合实际,合理安排教学计划,确保每位新党员的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
二、学习要求
1.学员要合理安排好日常文化课学习、工作与党校学习,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参加党校的各项活动。
2.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请假制度,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必须经党校各分校批准。缺席次数达到应到课时的1/3者,不能结业。
3.学员要严格遵守课堂秩序,专心听讲、认真学习专题辅导报告的内容,并做好笔记,确保学习效果;课余合理安排时间认真自学,并做好自学笔记。
4.积极参加研讨交流。事先要认真准备,研讨时要积极发言,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交流学习体会与心得。
5.关注“浙理党建”微信公众号,认真学习相关推送内容,关注党建最新动态。
6.在培训班结束前,每一位学员要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题目自拟,字数不少于2000字,严禁抄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作为申请转正的基本条件。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对象主要是未参加过党校预备党员培训班培训的预备党员。
2.请党校各分校在12月上旬前完成教学内容。
3.党校各分校要采取一定形式进行党校开班和结业,提升学员对党校学习的思想认识。专题辅导安排、专题组织生活会、实践活动课情况和学员成绩电子稿请于12月15日(周五)前发送到党委组织部邮箱(dwzzb@zstu.
edu.cn),纸质稿加盖公章后报校党校。
4.学员成绩的报送格式请参照组织部内网上的“××学院党校第××期预备党员培训班成绩(模版)”,成绩合格者,按序编好结业证书号并排在前面,不合格者不用编号并排在后面。编号规则请参照《组织员工作手册》上的《浙江理工大学党校结业证书编号说明》。
5.请按照3%-5%的比例报送优秀学员名单,由校党校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6.其它未尽事宜请按照我校党校工作条例执行。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