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发布时间:2016-04-15 jwb

一、吴锋民同志

对全校反腐倡廉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对分管的党委办公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主管以下工作:

(一)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任务,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主体责任清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党委办公室牵头,纪委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参与)

(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好学校领导班子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党委办公室牵头,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参与)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党委组织部牵头,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参与)

二、裘松良同志

对全校行政单位和部门反腐倡廉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对分管的校长办公室、审计处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扎实推进依法治校,认真实施学校章程,颁布实施学校“十三五”规划,健全依法治校工作机制。(校长办公室牵头,高教发展研究中心及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参与)

(二)深化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公开长效机制,强化民主管理和监督。(校长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参与)

(三)加强新廉政风险点的审计和监督工作,继续做好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审计处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三、程刚同志

对分管的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保密工作办公室、离退休工作处、工会、档案馆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制定出台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促进基层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能力的提高。按照上级要求,在全校党员中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委组织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二)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着力发挥巡视监督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作用。(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牵头)

(三)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好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加强干部教育,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党委组织部牵头

(四)落实好教代会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办学、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参与)

(五)抓好档案、保密工作,认真执行国家保密法规,完善保密工作制度,防止泄密事件发生。(保密工作办公室牵头,档案馆及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四、周文龙同志

对分管的党委宣传部、新闻办公室,党委学工部、学生处、人民武装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校友工作办公室,团委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关注舆情,加强思想研判和意识形态引导与管理,深化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廉洁诚信、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党委宣传部牵头,马克思主义学院、人事处、党委学工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各学院(部)参与)

(二)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洁教育纳入学校德育工作体系,在大学生中开展崇尚廉洁教育。(党委宣传部牵头,纪委办公室、党委学工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参与)

(三)继续推进适应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深化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公开透明、有效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牵头,教务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各学院(部)参与)

(四)规范学生工作经费的使用,加强对评奖评优、助学帮困、奖励惩处等工作的监管,做到公开、公正、合理规范。(党委学工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团委牵头,计划财务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及各学院参与)

五、陈建勇同志

对分管的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图书馆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校长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总务处、基建处、图书馆参与)

(二)规范实验室建设经费使用和设备采购管理工作,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总务处、计划财务处、监察处、审计处参与)

(三)加强对图书资料采购和数字图书馆建设的监管,严肃工作纪律,完善工作程序,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图书馆牵头,总务处、监察处参与)

(四)实施校园安全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综合治理,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保卫处牵头,各单位参与)

六、李菲同志

对校纪委及分管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细化监督责任清单,坚持和完善校领导班子及各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制度,认真落实《浙江理工大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细则》,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纪委办公室牵头,机关各部门、各学院(部)参与)

(二)进一步深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加强纪律教育,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纪委办公室牵头,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等部门参与)

(三)加强审计监督,健全完善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审计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四)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发挥纠错问责职能,认真受理群众举报、申诉,提升办结时效和成效,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七、陈文兴同志

对分管的教务处,研究生部,本科教学评价与指导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治学行为,严格要求各类教学项目的评审工作,促进公平公正。(教务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二)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和政策,落实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制度,健全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研究生部牵头,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及各学院参与)

(三)加强学术规范教育,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管理,统筹构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严格防范和严肃处理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研究生部牵头,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及各学院参与)

(四)健全继续教育办学合作机制,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各类继续教育(含非学历教育)招生录取管理、教学管理、收费管理等,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继续教育学院牵头,监察处参与)

八、郜正荣同志

对分管的人事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留学生处,高教发展研究中心,科艺学院迁建工作办公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推进校院两级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激发基层办学活力,切实维护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高教发展研究中心牵头,各学院(部)参与)

(二)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和政策,在人才引进、岗位聘任、职称评审等工作中严格纪律,规范程序,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人事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三)做好领导干部出国(境)考察(访问)及相关活动纪律要求的落实工作,对因公出国(境)经费来源和报销严格把关,严禁公款出国(境)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留学生处牵头,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纪委办公室,计财处,科技处,研究生部参与)

(四)加强对科艺学院上虞校区迁建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加快推进校区建设工程,确保工程项目运行科学、操作规范。(科艺学院迁建工作办公室牵头,科技与艺术学院、基建处参与)

九、陈文华同志

对分管的科技处、人文社科办公室、总务处、基建处、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杂志社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深入推进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规范科研经费使用,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科技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二)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建设,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加强出版物的管理,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科技处牵头,杂志社及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三)深化总务体制机制改革,严格执行学校招标采购监管制度。制定并实施公用房有偿使用和第二实验楼使用方案,确保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加强对重点岗位的人员管理。(总务处、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四)推进公车改革,落实办公用房调整要求,确保各项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合理。(校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总务处牵头)

(五)加强第二综合实验楼、校园维修改造工程等项目管理,严格规范工作程序,打造优质、高效、放心工程,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基建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十、杜兰晓同志

对党委宣传部(新闻办公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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